广西合同诈骗多久能立案?


在广西,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时间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得明白合同诈骗是怎么回事。合同诈骗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等。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在接到合同诈骗的报案后,会先进行审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过,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进行查证,那么立案审查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要是遇到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过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还能再延长至六十日。 在广西,对于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同样遵循上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也就是说,一般是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复杂些的案件可能是三十天,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长六十天。但在实际操作中,立案时间可能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证据收集难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报案后较长时间没有得到立案通知,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案件的审查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