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法连带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我给朋友的债务做了连带责任担保,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责任期限问题。我想知道在担保法里,连带责任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呢?万一超过这个期限我还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展开 view-more
  • #担保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担保连带责任指的是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期限。比如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后的一年,那么这一年就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期限。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按照法律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来算。例如,债务应在2025年1月1日还清,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2025年1月1日起往后的六个月。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