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贵阳打算买套新建商品住房,听说有新政规定买了三年内不能转让。我不太清楚这个政策具体是怎么回事,是从签购房合同开始算时间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转让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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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实施的楼市新政中,规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一规定。 首先,所谓“新建商品住房”,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新建并出售的住房,和那些已经有人住过再转手的二手房是不同的。而“三年内不得转让”指的是购房者在完成购房相关手续后,在三年的时间期限内不能将该套新建商品住房再次出售给他人。 从时间计算上,通常是从购房者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开始计算这三年的期限。也就是说,当您拿到不动产证的那一刻,这个三年的计时就开始了。只有等三年期满之后,您才能够合法地将这套房子进行转让交易。 这一政策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权根据本地的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调控政策。贵阳出台的这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的政策,就是地方政府在其权限范围内,为了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实施的调控手段。 不过,可能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司法判决、继承等非买卖原因需要进行房屋权属转移的,可能不受这个三年限制的约束,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来办理。 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一政策规定,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后续交易出现问题。同时,也要密切关注政策的动态变化,因为政策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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