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买家毁约该怎么处理?

我卖一套二手房,和买家签了合同,都准备过户了,买家突然说不买了。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民法典里,遇到这种买家毁约的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让买家赔偿我损失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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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买家毁约,卖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毁约”在法律上的含义。毁约也就是违约,指的是合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家可能出现的毁约情形包括不按时支付购房款、拒绝办理过户手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是处理买家毁约问题的基本法律依据。 如果买家毁约,卖家可以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买家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付款等情况,卖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买家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并完成后续的交易流程。比如合同约定买家应在某个日期前支付首付款,买家未按时支付,卖家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二是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买家毁约,卖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例如合同约定买家毁约需支付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买家的违约行为给卖家造成了实际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损失的,卖家还可以要求买家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实际损失可能包括卖家因等待买家履行合同而错过的其他交易机会所造成的差价损失、为了本次交易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在处理买家毁约问题时,卖家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买家协商不成,卖家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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