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债务却把房子和钱给儿子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我父亲在外面欠了不少债,可他却把名下的房子和一些钱都给我了。我心里很不安,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债权人会不会找我要回这些东西,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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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父亲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债权人是否有权利采取措施。首先,我们要了解“撤销权”这个概念。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如果父亲在有债务的情况下,将房子和钱无偿给了您,并且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父亲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您返还父亲赠与您的房子和钱,用来偿还父亲的债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父亲的债务情况、赠与行为是否影响到债权实现等。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该赠与行为,您就需要配合将相关财产返还。所以,建议您与父亲以及债权人积极沟通,了解具体的债务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定合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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