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现在想分开,感觉就像“离婚”一样。但我们这种非法同居的情况,不知道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都和正常离婚一样吗?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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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法律语境里,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它指的是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这种关系与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存在显著差异,其权益保障也有所不同。 当涉及到同居关系的解除时,和合法婚姻的“离婚”有着本质区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不过,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同居关系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存在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在同居期间,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但如果是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通常会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要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那就视为等额享有。例如,两人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在分割时就会根据各自的出资金额来划分房产权益。 而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其权益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还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上所述,当涉及到同居关系要求“离婚”(实际为解除同居关系)时,主要关注的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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