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盗用他人信息该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非法盗用他人信息是一种常见且危害较大的行为。非法盗用他人信息,指的是未经信息所有者同意,擅自获取、使用或披露其个人信息的行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被非法盗用,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比如,要求盗用者停止使用自己的信息,消除因盗用信息给自己造成的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非法盗用他人信息很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非法盗用他人信息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大量盗用他人信息用于非法获利等,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当发现自己的信息被非法盗用后,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短信、交易记录等。然后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