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违约与医疗侵权的竞合该怎么处理?


在医疗过程中,医疗违约与医疗侵权竞合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常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概念以及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违约和医疗侵权的概念。医疗违约,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通常会有一个医疗服务合同,医院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如果医院没有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比如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或者质量提供治疗,就构成了医疗违约。而医疗侵权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当出现医疗违约与医疗侵权竞合的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患者可以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中做出选择。 选择违约之诉,通常更侧重于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情况。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额外的医疗费用等。在举证方面,患者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医疗机构存在违约行为。 选择侵权之诉,重点在于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以及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的范围除了经济损失外,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不过,在侵权之诉中,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实际选择时,患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如果证据主要集中在合同履行方面,选择违约之诉可能更有利;如果患者身体受到了较大伤害,希望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侵权之诉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此外,还需要考虑诉讼成本、举证难度等因素。总之,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诉讼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