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在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还在还按揭的房子。现在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继续一起还贷款,还是一方拿房一方补偿?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离婚时,按揭房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若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就是房子一般归付首付并登记名字的一方,但这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的钱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对应的份额。 其次,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所得款项。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按揭房的处理要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同时,涉及到房屋过户等问题,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