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最近公司打算进行分立,但我并不赞同这个决定。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公司会如何处理我这种不同意的情况。想了解一下,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时,有哪些解决办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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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分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和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公司分立属于重大事项,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了分立决议,即便有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也会依法进行。 若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不同意公司分立,虽然没有类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那样明确的股权回购请求权,但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不过在转让时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股份转让的限制条件、程序等。 此外,若股东认为公司分立的程序不合法,或者存在其他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股东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确认公司分立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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