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笔录未授权代签名该如何处理,检察建议有什么作用?
我之前遇到个事,调解笔录上有人在没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代我签名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也不了解检察建议能起到什么作用,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展开


在法律中,调解笔录未授权代签名涉及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性以及调解程序的合法性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而调解笔录是对调解过程和内容的记录,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意味着对调解内容的认可和同意。但如果是未授权代签名,这就违背了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未授权代签名显然不符合“双方自愿”这一要求。当事人若发现调解笔录存在未授权代签名的情况,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定确实存在未授权代签名且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形,可能会认定该调解协议无效。 此时,检察建议就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当发现调解程序存在违法情况,比如未授权代签名时,可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方式,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如果检察建议合理合法,法院会对调解程序进行重新审查或采取其他纠正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所以,当遇到调解笔录未授权代签名的情况,当事人一方面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异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申请检察院介入,由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来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