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好几年还有了孩子,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我们感情出问题想分开,不知道这种事实婚姻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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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同的时间阶段来确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这个时间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承认其婚姻效力,在处理时与合法登记的婚姻一样。当涉及离婚问题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决。 其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关系的处理,不涉及离婚问题,因为法律不承认这种关系为婚姻关系。如果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子女抚养方面,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此外,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在处理过程中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男女双方在符合结婚条件时,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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