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医药费有哪些报销方式?


高额医药费的报销方式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当参保人员生病就医产生医疗费用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一般来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其次是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当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时,大病保险会进行二次报销。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参保人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才给予再次报销。 此外,还有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对于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来进行部分报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最后,商业健康保险也是一种报销途径。商业健康保险是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比如一些重大疾病保险,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可用于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等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