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瘫7年后要求认定工伤,超过时效会被驳回吗?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工伤认定是有严格的时效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而对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来说,在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之所以设定这样的时效规定,是为了促使相关主体及时行使权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认定和保护,同时也便于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取证,查明事故真相。 回到高位截瘫7年后要求认定工伤这一情况,很明显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申请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一旦申请不被受理,后续也就无法进入工伤认定的程序,进而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导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但即便如此,要证明这些特殊情形也是有一定难度的,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撑。 在高位截瘫7年后要求认定工伤,大概率会因超过时效而面临申请被驳回的结果。因此,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定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