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单位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我在一家药企工作,最近公司面临一些药品销售方面的调查。我想知道,如果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对于单位犯罪是怎么认定的?是看哪些方面来判断单位有没有构成这个罪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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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单位犯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首先,主体上单位要符合条件。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在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药企、药品销售公司等都可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比如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它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就有可能在生产销售假药时构成单位犯罪主体。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单位是明知生产销售的是假药,还积极为之。这可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降低成本等原因。例如企业明明知道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却故意生产销售,这就是主观故意。 再者,客观方面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符合条件。这里的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比如生产的药品中缺少关键治疗成分,或者用淀粉等非药品冒充有效药物成分。 另外,单位犯罪是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单位负责人或管理层集体决定生产销售假药,那么就符合单位犯罪条件。若只是个别员工私自行为,未得到单位层面的支持,一般不认定为单位犯罪。 最后,单位犯罪必须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如果生产销售假药的利益是归单位整体所有,比如用来提高单位业绩、增加单位利润等,就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如果只是个别人员为了自己私利实施该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相关概念: 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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