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轻微刮蹭是否需要赔医药费?
我开车时和别人的车有个轻微刮蹭,当时没在意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联系我说有人受伤要我赔医药费。我想知道就这种轻微刮蹭,而且我当时都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真的需要赔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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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肇事逃逸轻微刮蹭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医药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在轻微刮蹭这种情况里,如果有人员受伤,哪怕只是看似轻微的刮蹭,逃逸者也不能免除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刮蹭事故导致他人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逃逸方是有赔偿义务的。不管刮蹭程度看起来多么轻微,只要确实因为此次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从法律上讲,逃逸者都需要为伤者的医疗费用负责。即使逃逸者当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事故,但后续被认定为逃逸,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所以,肇事逃逸轻微刮蹭如果导致他人受伤,是需要赔偿医药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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