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否会加重处罚?
前几天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另一辆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想想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肇事逃逸的情况会不会加重处罚呀?我现在很担心自己会面临更严重的后果,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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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通常是会加重处罚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肇事逃逸,它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不想负责,直接跑掉。 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而且,因为逃逸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的,逃逸方往往会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这就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赔偿费用。 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刑事处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刑罚会比没有逃逸的情况严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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