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买房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者在买房收房时,有诸多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证件查验。收房时,开发商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就好比房子的“保修卡”,它明确了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这意味着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如果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进行维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则像是房子的“使用指南”,会告知购房者房屋的结构、性能、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使用说明,让购房者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经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是房屋可以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其次是房屋质量验收。购房者应仔细检查房屋的门窗是否能够正常开关,密封是否良好,有无变形、损坏等情况。墙面和地面也需要检查,看是否有裂缝、空鼓现象。可以用小锤子轻敲墙面和地面,通过声音来判断是否存在空鼓。对于水电线路,要检查插座是否通电,开关是否能够正常控制电器,水龙头是否能够正常出水,排水是否顺畅等。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收房。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再者是面积测量。收房时要核实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否相符。如果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是费用缴纳。收房时,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些费用,如契税、维修基金等。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维修基金则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购房者要了解这些费用的缴纳标准和依据,避免开发商乱收费。同时,要注意索要正规的发票和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