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病假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但不太清楚劳动法里关于病假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病假时长、病假工资这些方面,想知道自己在请病假期间能享受哪些权益,所以来问问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对病假有较为明确的规定。 首先,关于病假时长,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其次,在病假工资方面,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职工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患病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辞退职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