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工资的法律规定是怎么算的?


员工请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来确定。不过,如果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就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来执行。要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没有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办法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里所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其次,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要根据员工的连续工龄来确定支付比例。根据规定,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员工正常出勤情况下获得的工资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等。 最后,举例来说,如果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劳动合同中没有对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作出约定,他的连续工龄是3年。那么他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就是5000×70% = 3500元。因为他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所以病假工资支付比例是70%,他请病假期间每天的工资就是3500÷21.75×70% (21.75是月计薪天数)。总之,员工在请病假时,要清楚自己的工资计算方式,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在病假工资方面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