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工资规定该怎么计算?


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涉及多方面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定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等。并且不同医疗期的计算方式不同,像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 然后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 在病假工资支付标准上,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于短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还有更具体标准: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对于长期病假(超过六个月),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病假日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 × 80% ÷ 21.75天(月计薪天数)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相关概念: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所给予的一定期限。 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疾病救济费:职工长期病假(超过六个月)时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