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遇见“一房二卖”该如何维权,房子又该归谁?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二卖”是指开发商或卖家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这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购房者遇到“一房二卖”时的维权方式以及房子归属的判定规则。 ### 购房者的维权方式 当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1.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屋还未过户给其他买家,购房者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房屋已经过户给其他买家,导致原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3. **追究卖家的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卖家“一房二卖”的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卖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购房者财物,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房子归属的判定规则 房子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家优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其中一个买家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该买家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 **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如果两个买家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房屋归属:一是买家是否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二是买家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三是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等。通常情况下,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家更有可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购房者在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购房过程中,也要注意审查卖家的信誉和房屋产权情况,尽量避免陷入此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