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把人医死应该赔偿多少?


当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导致患者死亡,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并且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计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医疗费是指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这部分费用通常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计算。也就是说,患者在医院花费了多少医疗费用,医院就需要赔偿多少。 误工费是指患者因就医治疗而耽误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患者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则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用于安葬死者所产生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次,要确定医院的责任程度。在医疗损害纠纷中,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等方式,来明确医院在患者死亡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通常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等不同等级。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越高,需要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多。 最后,在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根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法,结合医院的责任比例来最终确定。例如,如果医院被鉴定为承担主要责任,假设责任比例为70%,那么各项赔偿项目的总和乘以70%,就是医院最终需要赔偿的金额。 总之,医院把人医死的赔偿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计算,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鉴定结果来确定。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患者家属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