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医院工作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医院工作,前段时间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流程去申请赔偿,也不清楚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和大概的赔偿标准。想了解下在医院工作发生工伤的赔偿具体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医院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医院工作发生工伤时,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是赔偿的重要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医院工作的人员,如果是在正常上班期间,因为执行医疗任务、进行护理操作等工作相关的原因而受伤,就符合这一认定条件。此外,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工伤。比如医护人员在紧急救治病人过程中突发疾病的情况。 认定工伤之后,就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环节。这一步是确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它会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等级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结果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赔偿项目和标准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对于造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总之,在医院工作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认定和鉴定,以保障自己应得的赔偿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