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抵押未办理手续,抵押担保是否有效?

我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别人借钱,当时只是口头约定了抵押的事情,没去办理抵押手续。现在对方要求行使抵押权,我不太清楚这种没办手续的抵押担保到底有没有效,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房屋抵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屋抵押未办理手续时抵押担保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房屋抵押及抵押担保的概念。房屋抵押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拥有的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里所说的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就包含了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这表明,对于房屋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 所以,如果房屋抵押未办理手续,从抵押权设立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没有设立的。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直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比如不能直接要求拍卖、变卖房屋来优先受偿。 然而,虽然抵押权未设立,但这并不意味着抵押合同必然无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就房屋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那么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虽然不能行使抵押权,但可以依据有效的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要求抵押人赔偿因未能办理抵押登记而遭受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房屋抵押未办理手续,抵押权未设立,但抵押合同可能有效。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合同签订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等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