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的分类有哪些,房屋权属证书有哪些?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首先,我们来看看房屋权属登记的分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屋权属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初始登记。它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通俗来讲,就是房子刚建好,第一次去办理产权登记,确定这房子的主人是谁。比如开发商建成了一个新的小区,就要先进行初始登记。 二是转移登记。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就需要办理转移登记。像买卖、赠与、继承等情况,都会导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例如,我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你,那就要办理转移登记,把房子的产权从我的名下转到你的名下。 三是变更登记。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以及房屋登记状况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等情况,就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比如,你把房子重新装修,增加了一些面积,这时候就要进行变更登记。 四是他项权利登记。这主要是针对房屋的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当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时,银行就会要求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以保障银行的权益。 五是注销登记。当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比如,房子因为自然灾害倒塌了,那就要办理注销登记。 接下来,说说房屋权属证书。在我国,目前主要的房屋权属证书是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并为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整合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功能,它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上会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以及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总之,了解房屋权属登记的分类和房屋权属证书的相关知识,对于保障自己的房屋权益至关重要。在进行房屋交易或相关操作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