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在实践中是不是很难卖掉?

我有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但是听说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很难卖出去,我有点担心。我想了解下这是真的吗,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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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房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在实践中确实可能存在较难售卖的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一旦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权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居住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排他性。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存在诸多风险。一方面,即使购房者购买了房屋的所有权,但居住权人仍有权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该房屋,这会限制购房者对房屋的实际使用和处分权。例如,购房者可能无法立即入住该房屋,也不能随意对房屋进行改造等。另一方面,由于居住权的存在,可能会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和流通性。因为大多数购房者更倾向于购买没有权利负担的房屋。 所以,在实践中,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往往会因为上述原因,使得潜在购房者望而却步,导致房子很难卖掉。因此,在设立居住权时,无论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居住权人,都应当充分考虑到居住权对房屋后续交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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