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炎怎样才算医疗事故?
我家人患急性心肌炎在医院治疗,感觉治疗过程有些不对劲,可又不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判断急性心肌炎构成医疗事故的标准是什么,从哪些方面去认定呢?
展开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急性心肌炎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是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就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在该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比如医生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要有护士执业证书等。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行为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急性心肌炎患者进行诊疗护理时,要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在诊断急性心肌炎时,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详细的问诊、体格检查、心电图、心肌酶等相关检查。如果医生没有按照这些规范来操作,比如漏做了关键的检查项目,导致延误诊断,那就可能存在行为违法性。 再者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并且这种过失行为和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因为医生用药错误,导致急性心肌炎患者病情加重,出现了更严重的心脏功能损害等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对应着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 最后,如果要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一般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来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