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要判定一起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则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比如医生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这就好比开店要有营业执照,医生行医也要有合法的资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要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能随意违反。如果医生在手术时没有严格执行消毒程序,导致患者术后感染,这就属于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 再者,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比如医生在开药时没有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导致患者用药后过敏。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明知道患者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某种治疗方法,但却认为自己有能力控制风险,结果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最后,要有损害结果,即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且损害结果和医疗过失行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本身就患有严重疾病,即使医疗机构没有过失,病情也可能恶化,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判定医疗事故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因素。如果怀疑发生了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