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判断一起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是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指在这些医疗机构中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如医生、护士等。这就好比一场球赛,参赛的队伍和球员都得是符合规定、有资格参赛的,只有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相关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其次是行为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行业的“游戏规则”,就像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样,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也得遵守这些规定。如果违反了,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一个条件。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再者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强调的是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并且这种过失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受到损害。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由于疏忽把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就是一种明显的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最后是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就像一个链条,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得一环扣一环,有直接的联系才行。 在实际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时,一般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他们会依据上述标准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