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


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一个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第一步要确认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这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行业的基本准则,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未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或者用药不符合药品使用规范等,都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其次,需要确定是否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例如,医生已经发现患者对某种药物可能过敏,但认为自己有经验可以控制,仍然使用了该药物,结果导致患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这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最后,要判断患者是否有人身损害结果,以及该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必须是由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了伤口感染,如果是因为手术过程中消毒不严格等医疗行为导致的,那么就存在因果关系;但如果是患者自身免疫力低下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就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 如果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