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该如何主张优先权?


在法律领域,优先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有不同的含义,不过我们这里主要聚焦在专利申请方面的优先权。所谓专利申请优先权,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在某一个国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时,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申请的日期。这一制度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使其在一定时间内有更多机会完善和调整自己的专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那么申请人该如何主张优先权呢?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上述法律条文规定的期限,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十二个月,外观设计是六个月。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无法再主张优先权了。 其次,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书面声明中要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 最后,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时,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优先权主张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认可其优先权。 总之,申请人主张优先权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方式和流程进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