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履行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简单来说,就是给合同的履行设定一个前提,这个前提达成了,合同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失去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这意味着,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那么在这个条件达成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双方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乙方获得银行贷款为合同生效条件。在乙方获得银行贷款之前,合同虽然已经签订,但不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附条件的要求,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并且是由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同时,条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如果所附条件是违法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那么该条件无效,可能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就会按照约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是附生效条件,合同开始履行;如果是附解除条件,合同就会终止。而且,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恶意干预条件的成就情况,保障合同的公平和公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附条件的理解和适用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纠纷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合同的约定、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判断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合同的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总之,合同履行附条件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约定方式,它能够让合同的履行更加灵活,适应不同的情况。但是,当事人在约定附条件时,一定要明确、合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