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怎么补偿的?


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安置补偿的概念。它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安置措施。这其中包含了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可能存在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种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拆迁方直接按照一定的标准,以金钱的形式给予被拆迁人补偿。这种补偿的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另一种是产权调换,即拆迁方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会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比如部分给予货币补偿,部分进行产权调换。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会因地区而异。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制定适合本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所以,您所在地区的拆迁安置房补偿,要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同时,拆迁补偿方案一般会进行公示,您有权了解并参与相关的听证等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