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是如何分配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债务分配这块不太清楚。我们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知道哪些算共同债务,哪些算个人债务,也不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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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离婚时债务分配的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产生的债务。比如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这些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或者夫妻财产是各自分开所有的,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清偿债务;要是商量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就是夫妻一方自己的债务,和另一方没有关系。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明确是用于个人的事情,像自己的爱好、个人消费等,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这就是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 另外,如果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不过,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该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承担。总之,在处理离婚债务分配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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