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工资是如何判的?


离婚时夫妻工资的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挣得的工资,或者婚前付出劳动婚后才获得相应报酬,这部分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简单说,就是结婚前自己辛苦赚的钱,那还是归自己。比如,小王婚前做兼职,婚后才收到兼职的报酬,这笔钱就属于小王个人。法律依据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一方就已经取得的工资或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付出的劳动,而在婚姻关系维持之后才得到的工资,应当被视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在这期间所获得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会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平均分配。打个比方,小张和小李在婚姻期间,小张月工资8000元,小李月工资6000元,这些工资总和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平分。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再者,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位配偶因工作付出劳动,但离婚后才领取工资,这笔工资同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过书面的财产协议,而且协议是基于平等自愿达成,又符合法律规定,那就按照协议来执行工资分配。 法院在判定时,还会综合考虑一些因素。比如一方是否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包括工资部分;还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如果女方抚养孩子或者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分割工资时可能适当向女方倾斜;同时也会考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离婚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对抚养子女一方、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给予一定倾斜,保障他们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