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要怎样才能成立?
我朋友跟我说他被人骗了一笔钱,对方说有个好项目能赚钱,结果钱投进去就没了下文。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算诈骗罪吗?诈骗罪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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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诈骗罪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是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财物归还给被害人,而是想自己占有。比如说,甲编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投资项目,吸引乙投资,拿到钱后就挥霍一空,甲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是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要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透露真实情况。像刚才提到的甲编造投资项目就是虚构事实。而且这种行为要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物。比如乙因为相信了甲的项目而把钱给了甲。 最后,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条件,并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诈骗罪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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