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也都希望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怎么判的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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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母亲在喂养、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稳定性、道德品质等。经济状况较好的一方可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居住环境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此外,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也会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和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和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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