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后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结婚不久,不太清楚婚后我的工资以及我对象的工资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不知道这些工资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后要是遇到财产分割之类的情况该怎么算。想了解下民法典对于婚后工资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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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后工资的性质和归属有着明确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共同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经营一个‘财产小仓库’,里面的东西大家都有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在婚后每月的工资,妻子在婚后的工资奖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共同体,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的共同生活、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都付出了努力,所以婚后的工资等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对这种共同付出的一种体现和保障。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对婚后工资等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这就像是两个人提前商量好,‘财产小仓库’里的东西怎么分配,只要双方都同意并且签了协议,法律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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