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


在起诉离婚时,法院查询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有助于公平合理地进行财产分割。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法院查询共同财产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查询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多种。一是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在离婚诉讼中,通常是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调查共同财产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线索。比如,如果怀疑对方有银行存款,可以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法院会根据这些线索向银行发出查询函,要求银行提供账户的交易明细和余额等信息。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二是法院依职权调查。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也会主动进行调查。例如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法院会依职权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法院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确定夫妻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信息,了解车辆的归属;还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经营状况,以确定夫妻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等。 法院查询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围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形成的各类财产。除了上述提到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企业股权外,还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的收益,如专利许可费、著作权稿费等;以及其他可能的财产形式。不过,法院查询财产也会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不会进行无限制的调查。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查询夫妻共同财产,以确保在财产分割时做到公平公正,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