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
我遭遇了民事侵权,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想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在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赔偿金额是依据什么来定的,我该怎么争取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呢?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首先,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判定侵权方给予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明确了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一是人身权益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二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比如,侵权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且手段恶劣,给被侵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障碍,那么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就会相对较高。而如果侵权人经济能力有限,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其实际情况来判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当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自身受到的精神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力地争取到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