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如何分割财产?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我们有分歧,不知道法院一般会按照什么规则来处理。我们有房产、存款和一些共同经营的生意,我想了解法院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会怎么分,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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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财产时,首先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通常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尊重这个协议。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 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是否有子女需要照顾等,来决定是将房屋判给一方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还是进行拍卖后分割款项。对于存款,通常会按照账户余额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能证明某些存款是其个人财产,法院会将其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对于共同经营的生意,法院可能会评估其价值,然后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是一方继续经营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还是进行清算分割。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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