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对侵占罪是如何规定的?

我有个朋友把我委托他保管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不还给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构成了刑法里的侵占罪,刑法对侵占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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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占罪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占罪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法对侵占罪的规定。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的遗忘物、挖到埋藏物,这些东西都不是你的,你却想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而且别人来要的时候你还不给,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侵占罪做了明确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这包括基于委托、租赁、借用等关系,对他人财物进行保管的情况。比如,你帮朋友保管他的电脑,在朋友要求归还时,你却拒绝归还,就可能涉及侵占罪。二是“遗忘物”,指的是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置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例如在餐厅吃饭时,把手机落在餐桌上,被别人捡到后拒不归还。三是“埋藏物”,通常是指埋藏于地下或者隐藏于他物之中的财物。 “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一般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而“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是指经财物所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返还或交出,仍拒绝返还或交出。 此外,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这意味着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如果被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如果您遇到他人侵占您财物的情况,认为构成侵占罪,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侵占行为以及财物的价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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