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如何规定假释的?


假释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给予了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刑法对于假释的规定。 首先,假释的适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里所说的特定暴力性犯罪,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分子属于上述不得假释的情形,即便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也不能获得假释。 其次,假释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一般是指犯罪分子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再者,假释的程序。假释并不是犯罪分子自己申请就可以的,它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这一程序的设置,是为了确保假释的公平、公正,防止滥用假释制度。 最后,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总之,刑法对于假释的规定是为了激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同时也保障了社会的安全和法律的尊严。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应该认真遵守监规,努力改造自己,争取符合假释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