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想离婚该如何起诉?

我和丈夫感情出现了问题,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所以我打算起诉离婚。我对法律程序一窍不通,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从准备材料到后续流程等各方面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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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女方想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起诉前的准备工作。要起草起诉状,在起诉状里,第一部分要写清楚原告(也就是女方自己)和被告(男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等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财产分割的要求等;第三部分阐述事实与理由,把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育小孩,以及因为什么具体原因导致要离婚等情况详细说明。诉状建议打印,但最后必须手签名。同时,要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家暴的照片、报警记录,分居的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话,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财产证明也要准备好。 接着是立案环节。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是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的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需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的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立案庭审查通过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然后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之后就回家等待通知。 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同时向双方发送传票。 到了开庭阶段,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不过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那就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在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询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调解成功的话,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可能是调解离婚,也可能是做通工作不离婚,然后结案;要是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法院就会作出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关于法院判决,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来处理这个离婚案件,一般是按照住所地等规则确定的 。 民事诉状:就是向法院表达自己诉求和说明情况的书面文件 。 诉讼请求:是原告希望通过打官司达到的目的 。 证据:用来支持自己主张的各种材料,能让法院更好判断事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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