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公司交社保真的太不划算了吗?


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情况来看,不能简单地说自己开公司交社保就不划算。 首先,明确一下公司缴纳社保的基本概念。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这里的员工也包括公司的法人等开办者本人,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这是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这意味着只要公司合法成立,就需要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 从好处方面来讲,对于公司开办者自己而言,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保障晚年的基本生活。以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例,就能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这为老年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医疗保险则可以在生病就医时,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负担。比如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报销,降低了个人的医疗支出风险。失业保险在失业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维持一定时期的生活开销。工伤保险可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救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生育保险则能在生育期间为女性员工提供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 不过,自己开公司交社保也存在一些可能让人觉得不划算的因素。比如公司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保费用,以常见的社保缴费比例为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16% - 20%左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在6% - 10%左右等。对于一些经营规模较小、资金紧张的公司来说,这可能会增加一定的经营成本。但是,这是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不缴纳社保,一旦被社保部门查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而且,不缴纳社保也会让员工(包括开办者自己)失去应有的社会保障。 所以,自己开公司交社保不能单纯地用划算或者不划算来评判,它既有为个人和员工提供社会保障的积极一面,也有增加公司成本的一面,但依法缴纳社保是公司应尽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