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离婚协议怎么才能失效?


离婚协议在一般情况下是长期有效的,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失效。 首先,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仅签订离婚协议,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书是不生效的。 而离婚后,导致离婚协议失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协议内容违法或侵犯人身权利。比如协议中约定一方离婚后不能再婚、不能生育等,这类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若整个协议核心内容都基于此类违法条款,可能导致协议整体失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是协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新的协议对原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撤销,那么原离婚协议相关部分就会失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若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撤销该协议。 三是协议履行完毕。当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各项内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都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成,协议的使命达成,自然也不再具有实际的约束效力。 四是因法院判决而失效。如果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原离婚协议可能会因法院判决的新内容而失去效力 。 相关概念: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就是社会的一般利益,善良风俗是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能违反这些基本的社会准则。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