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推翻离婚协议书?


要推翻离婚协议书,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方或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在财产分割上做出极大让步,这种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就可能因胁迫而被撤销。此时,受损害方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的事实,像相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也从侧面说明存在这些情形时是可以请求撤销的。 其次,若离婚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从而予以推翻。比如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方式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财产分配原则等。比如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全部归一方,却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种约定就可能因违法而无效。当事人需要明确该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其与协议内容的关联性,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主张。 最后,要是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一方存在重大误解,对协议内容的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偏差,且这种偏差导致了不公平的结果,也可以请求法院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例如,一方以为某项财产是个人财产而在离婚协议中未进行分割,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属于对财产性质的重大误解。同样需要提供能够证明重大误解存在的相关证据。 不过要注意,离婚协议一旦生效,通常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推翻协议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而且,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