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探讨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同情形,因为不同情形下赔偿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主要分为合法终止和违法终止两种情况。 合法终止劳动合同,通常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非法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用人单位合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的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 综上所述,当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的终止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或补偿。若遇到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