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了解下如果公司一直不签,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赔偿我,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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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当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不过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一直到第十二个月,都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这十一个月里,你除了正常的工资收入之外,还可以额外获得一倍的工资赔偿。 举个例子,假如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十二个月,公司都没和你签合同,那么你可以获得的赔偿就是5000元×11个月 = 55000元。这里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 若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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